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國家制定和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等政策性文件。為便于大家查閱了解,本文謹就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做出梳理,并加以簡略解讀。
目前已發布的全國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文件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出臺單位:全國人大。
1996年5月15日發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該法于2015年8月修訂。本次修法的焦點和亮點是:科技成果轉化的處置權和收益,規定: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但應當通過協議定價、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價格。通過協議定價的,應當在本單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稱和擬交易價格。并且,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轉化科技成果所獲得的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
2.《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
出臺單位:國務院。
2016年2月26日印發。
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落到實處,對法律做了細化和補充。主要內容涉及促進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技術轉移、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營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良好環境等方面。主要看點是對“人”的鼓勵和解放: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做了原則性規定: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科研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征得單位同意,可以兼職到企業等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或者離崗創業,在原則上不超過3 年時間內保留人事關系,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單位領導在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
3.《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出臺單位:國務院。
2016年4月21日印發。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規定》和《行動方案》的先后出臺被稱為科技成果轉化三步曲?!斗桨浮繁灰暈榇龠M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第三部曲”,與前“兩部曲”一脈相承,目的是將已經出臺的法律規定“抓實、落地、生根”。明確提出“十三五”期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量化工作指標,并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針對性措施,推動實施一批具體任務。主要內容涉及激發創新主體積極性、加快國家科技計劃成果應用、完善支撐服務體系、支撐區域產業發展轉型升級等方面。
4.《教育部科技部關于加強高等學??萍汲晒D移轉化工作的若干意見》
出臺單位:教育部、科技部。
2016年8月3日印發。
旨在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地方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和人才培養質量,充分發揮地方高??萍紕撔伦饔?,加強對地方高校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推動高校形成鼓勵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環境。
5.《促進高等學??萍汲晒D移轉化行動計劃》
出臺單位:教育部。
2016年10月13日印發。主要目標:圍繞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難點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高校頂層設計與校內協同,建立適合高校特點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培養一批復合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人才,建設一批專業化服務機構,拓寬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渠道,促進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建設;采用兼顧市場化運營手段的多種轉移轉化模式,支持創新創業,激發科技人員從事產學研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積極性,提高科研質量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效益。“十三五”期間,以企業技術需求為導向,依托高校人才、科技優勢,推動一批能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帶動產業結構調整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顯著提升高??萍汲晒D移轉化能力。
6.《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
出臺單位:財政部、科技部、國資委。
2016年2月26日印發。
針對國有科技型企業中的激勵不足、人才積極性不高、員工流失比率高等突出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應對方案,對于提高國有科技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完善國有企業的內部分配機制,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7.《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
出臺單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1月7日印發。
意見出臺是一次思想解放,對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作出全面安排,對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具有重要意義。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穩定提高基本工資、加大績效工資分配激勵力度、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等激勵措施,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在全社會形成知識創造價值、價值創造者得到合理回報的良性循環。意見強調,把人作為政策激勵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產權等長期激勵,健全中長期考核評價機制,突出業績貢獻。意見明確,完善股權激勵等相關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以及科技成果投資入股等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8.《中國科學院關于新時期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指導意見》
出臺單位:中國科學院、科學技術部。
2016年8月22日印發。
《指導意見》是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的重要舉措,以充分調動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簡化院機關層面的工作流程,賦予院屬單位處置科技成果更大的自主權,為院屬單位制定本單位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提供了依據?!吨笇б庖姟芬幎ǎ涸簩俑鲉挝徽氼I導,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以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規定獲得現金獎勵,原則上不得獲取股權激勵。對橫向課題經費和縱向課題經費施行分類管理,橫向課題經費管理實行合同約定優先。中國科學院研究制定科技人員離崗創業管理辦法,鼓勵科技人員帶著科技成果離崗創業。院屬單位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可以根據發展需求,執行所在地方黨委、政府出臺的科技創新相關政策。
9.《中國科學院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出臺單位:中國科學院。
2016年12月7日印發。
《實施方案》在推動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產出并落地轉化、建立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科技成果管理體系、培養培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創新載體、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環境和氛圍等方面提出落實辦法。
10.《關于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
出臺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17年3月10日印發。
《指導意見》的適用范圍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符合不同創新創業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請。《指導意見》適用的創新創業活動突出圍繞創新這一主題,涉及的創業也是與創新有關的創業。在政策要求上,主要體現在:采取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等方式的,所到企業應與事業單位業務領域相近;在職創辦企業的,創業項目須與本人在事業單位所從事專業相關;離崗創業的,須離崗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通過這些規定,既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專技人員積極參與創新創業,又避免一哄而起、“一窩蜂”式的離崗潮,對事業單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學習和了解以上法律法規文件,并加以利用和貫徹落實,是科技成果能否順利轉移轉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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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省技術轉移聯盟